近日,集團公司制定下發了《黨委2017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》,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,構筑知責明責落實責任的工作體系。
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》按照分崗定責的原則,將責任主體和責任類別分為黨委主體責任、黨委第一負責人責任以及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責任等三大類。其中責任清單明確黨委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,承擔6大項24條具體責任,主要是加強對黨風廉政工作的組織和領導,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,規范行使選人用人權,加強廉潔教育等;黨委第一負責人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,承擔5大項22條具體責任,主要包括加強對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和部署,積極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舉措落到實處,加強對集團班子成員及基層單位黨支部第一負責人的教育、管理和監督等;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清單分別明細了10個班子成員的具體責任,主要包括按照分工認真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,經常聽取分管范圍內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匯報,督促檢查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,帶頭廉潔自律等。
責任清單的出臺,進一步厘清了責任主體各自的職責,細化了責任主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任務,為全面加強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、塑造風清氣正的工作氛圍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證。